(原标题:过分!男子竟在急救车上调戏女护士,女医生劝阻被扇耳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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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天都市报7月20日讯 7月20日下午,一名中年男子陪同醉昏的同伴乘作120急救车去医院,在中途调戏女护士,随车女医生劝阻时被他殴打。目前,洪山区警方已介入调查。
今晚7时30分许,楚天都市报记者赶到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急诊科时,醉昏的小伙子刚刚醒来,还在输液。记者询问当日下午情况时,他说不知道,拒绝介绍3人身份和相互关系。
今晚8时许,楚天都市报记者赶到洪山区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时,警方正在进行调查。
随车女医生介绍,今日下午4时许,她们接到急救电话后,从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出发,到关山大道哈乐城一家餐馆接一名病人。到现场时,一共有3名喝过酒的男子,其中一名21岁的小伙子已经醉得不醒人事,另外还有一名光膀子的中年男子和一名戴眼镜的男子。随后,将醉酒男子抬上急救车,另外两名男子陪同上车。在上车时,那名光膀子男子就用手碰了女护士的肩膀。大家以为她喝酒了不小心碰上的,就没在意。上车不久,该男子坐在女护士身边,直接伸手去摸女护士的手。女医生就劝阻,说她们是医疗救护车的医护人员,请男子放尊重点。
“这名男子不仅不收手,还嘴巴不干净不停的说‘我不仅要摸她,还要摸你,还要投诉你'。”女医生回忆道,男子同时还冲过来打她左脸一耳光。再要打她时,她躲开了。司机发现情况后,立即停车,和担架员过来阻止,才将男子勉强控制。女医生下车报警。
目击者刘先生称,打人男子跟随急救车到医院急诊科时,还在大声吵闹。
据悉,打人男子30多岁,来自河南。
洪山区警方表示,详细情况还在调查中,将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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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妻子遭调戏,丈夫陈某杰反抗被围殴,过程中陈某杰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伤致死。今天,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二审结果,法院最终驳回抗诉,认定被告人陈某杰属正当防卫,无须负刑事责任。
据悉,2014年3月12日21时许,陈某杰和妻子孙某丽在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工地上加班。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、容某浪、容某烈、纪某练酒后滋事,调戏孙某丽,并辱骂围殴陈某杰。陈某杰在反抗过程中,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,向周某烈、容某浪、纪某练等人挥去。混乱中,他的刀刺中了容某浪左腹股下方,造成后者左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,还致周某烈轻伤,致纪某练、刘某荣轻微伤。
根据公诉机关三亚城郊检察院指控,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提请法院依法判处。一审中,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,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,孤身一人面对3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实施的防卫。其中,被害人手持的器械足以让陈某杰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,且被害人逃离现场后,陈某杰再无伤害行为。
法院表明,无论从手段和强度上看,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,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,宣判被告人陈某杰无罪。一审判决后,公诉机关不服判决,向三亚中院抗诉。
因此,三亚中院于2016年4月19日公开二审,仍认定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。法院依法驳回抗诉,维持原判。








